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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做好2016年前三季度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0 山东省拍卖行业协会

关于依法做好2016年前三季度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拍卖企业:
    为扎实做好2016年前三季度全省拍卖业统计工作,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质量和规范化水平,更好地发挥统计信息服务行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依法统计

  依法搞好统计工作,是每个企业和公民的义务,拍卖企业负责人要对统计工作高度重视,做到科学性、代表性、真实性,把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做好。因此,各拍卖企业的统计负责人要按时、按规定上报数据,企业主要领导进行审核,高质量完成报送任务,2016年9月份统计工作将于2016年10月17日前申报。对于往年数据“水分”较大的企业,协会统计负责人重点跟踪,增强企业报送的责任感。

  二、严准细快,搞好统计工作
    从2016年1—8份统计工作的情况来看,我省绝大多数拍卖企业能够按照商务部
“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的要求,及时、准确、如实进行网上申报,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了有价值的数据信息,也为拍卖协会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企业资质评定等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但也有部分拍卖企业重视不够,有的不报、漏报、瞒报、错报等情况时有发生。各企业统计负责人员应定期检查各月上报的业务数据,重点检查各项财务数据,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在网上操作时注意联合拍卖项目按比例申报及系统单位:万元,避免错误,以免影响拍卖企业的业绩认定、以及后续的企业资质评定工作等。

  三、加强保密工作

  各拍卖企业应加强保密管理,妥善管理系统登陆账户和密码,防止非法使用系统及泄露信息事件发生,确保系统登陆的安全性。

  请各拍卖企业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学习《统计法》及一系列规定,严格要求统计负责人,准确、如实按时上报,特别是2016年9月的申报更为重要。大家共同把我省拍卖业统计工作做好,为全省乃至全国拍卖业健康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

 

  统计工作联系人:董珂   连惠丰
    联系电话:0531-86041244

                                                                   

 

山东省拍卖行业协会 

201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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