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山东省拍卖行业协会!
文章详情
文章详情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 省高院再次召开网络司法拍卖座谈会
省高院再次召开网络司法拍卖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6-10-13 山东省拍卖行业协会

【编者按】

  网络司法拍卖给拍卖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给拍卖人带来了新的机遇。拍卖人需要重新认识和定位自身,不断提高各方面能力,促使拍卖成交,提高成交率,提高资产变现率。

  山东省高院出台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司法评估、网络拍卖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我们拍卖企业提供了广阔的舞台,拍卖企业要调动和整合各方面力量,密切配合各级人民法院做好各项工作,用事实证明委托专业的拍卖机构、专业的人员来操作,是更符合山东司法拍卖工作的最佳选择。

  拍卖企业要坚定信心,在司法委托拍卖工作中专心、专注、专业,认真对待,严格要求,从专业上下功夫,从思想上重视起来,拍卖企业自身要争气,拍卖企业绝不是简单登个公告、敲个槌这么简单,要让司法拍卖各方感受到拍卖企业的专业精神。

  要进一步提升拍卖营销等前期准备工作和拍卖会后期服务工作的水平。我们业内人士都知道,网络竞价不能替代拍卖的全过程,拍卖企业应当去强化和提升网络竞价不能替代的部分,也就是专业化服务水平,从招商、推介到带领竞买人查看标的,再到协助交割过户等等,这将是我们拍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也是拍卖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的价值所在。

  拍卖师作为我们行业的骨干力量,应当是拍卖专家,即要精通拍卖理论,又要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针对每场不同的拍卖会,事先了解标的的情况、委托方的意愿,直接参与到项目的承揽和策划当中,制定专业营销策划方案。熟悉竞买人、了解竞买人,让竞买人信任拍卖师,是优秀拍卖师的必备条件。一名优秀的拍卖师是企业的灵魂,应该熟悉并参与拍卖的全过程,他应当是拍卖企业的业务骨干、理论专家、招商能手和团队领袖。这正是广大拍卖师的努力方向和提升空间。

  希望拍卖人能真正行动起来,抓住机遇,做出成绩,体现价值。


          (省拍协秘书处)


 


省高院再次召开网络司法拍卖座谈会

 

  2016年10月11日,省高院再次召开网络司法拍卖座谈会,省高院技术室、泰安中院、莱芜中院、淄博中院、东营中院等有关领导,省拍协李伟会长,以及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和齐鲁瑞丰、金诺国际、佳联国际、丰泰拍卖等机构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IMG_2913.jpg

  省高院技术室魏绍义主任传达了9.29-30号最高院召开的全国法院系统座谈会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强调,2-3年解决执行难,而执行难最关键的是资产变现,要求技术部门利用网络加大处置力度。会上魏主任重点强调了山东省网络司法拍卖的工作方向不变,委托拍卖是常态,其他方式是例外。省高院出台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司法评估、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实施意见》得到了最高院的认可,并在《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等媒体作经验推广。魏主任指出:山东的司法拍卖类似于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将由专业的拍卖机构、专业的人员来操作,更符合山东司法拍卖工作的实际。有买卖就有纠纷,法院自主拍卖不利于树立法院的公信力。省高院的《实施意见》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其中为防止低值高估或高值低估,将评估收费与资产处置结果相关联;流拍后再行拍卖的,应当以前次拍卖保留价为基数降低10-20%作为下次拍卖保留价,防止降价幅度过小导致流拍。执行部门负责查清被拍卖财产的权属状况、占有使用情况、担保物权、优先购买权及其他可能影响拍卖的瑕疵,确定拍卖保留价、整体或分零拍卖方式等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一人竞买高于保留价有效。鉴于种种有利因素,建议各拍卖机构在司法拍卖工作中专心、专注、专业,认真对待,严格要求,多渠道招商,对拍卖标的做充分的了解推介,以更加专业化的团队和服务做好好司法拍卖工作。建议将拍卖企业专业化、网络拍卖场次数量、资质评定结果、成交率等综合因素作为明年拍卖机构入册的重要指标来考核。

  会议还在高院技术室宋连芳主任主持下,与会人员就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的过程进行了现场提问,相互交流探讨。会议务实高效,圆满结束。



                                        (金诺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位琳供稿)


联系我们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山东省拍卖行业协会 官方网站  

备案图标.png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1492号

鲁ICP备1600373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