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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做好2016 年底拍卖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7 山东省拍卖行业协会

关于依法做好2016

年底拍卖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拍卖企业:

    2016年即将过去,年底统计工作要求2016年12月25日至2017年1月6日申报。根据2016年1—11月份统计报表情况看,我省绝大多数拍卖企业能够按照商务部“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及时、准确、如实进行了网上申报,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了有价值的数据信息,也为拍卖协会制定行业发展计划、企业等级评估等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中拍协于2016年12月8日下发《拍卖企业等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企业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统计数据是企业等级评估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抓好我省拍卖业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高度重视,依法统计

  依法搞好统计工作,是每个企业和公民的义务。各拍卖企业负责人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统计法》及有关规定,提高做好统计工作的认识,亲自检查、督促、审核,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严格要求统计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填报要求,务于2017年1月6日前(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商务部网站上依法、及时、准确填报《经营情况综合月报表》。对不合格统计人员要及时调整,确保统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据2016年1—11月统计,发现有个别单位错报、漏报、虚报的问题。如:有的拍卖企业拍卖成交额八百万元,但佣金收入申报为零,如属实,应为不正当竞争;有的拍卖成交额几亿或几十亿元,佣金收入几十万或数百万元,但应纳相关税费申报为零,如属实,应为偷税漏税;还有的拍卖企业错报严重,把小数点搞错,本来拍卖成交额几十亿元而变成几亿元或几百亿元等错误,如此粗心大意,造成的后果是严重的。请在填报工作中,认真对照检查核对,对存在严重虚报等问题的单位,一经查实,全省通报批评。

  三、其他相关工作要求

  目前我省449家拍卖企业中,发现有101家未在网上填报《经营情况综合月报表》信息,应如实填报,若无业务应“0”申报;63家申报为“0”,属本年度未开展业务。望积极拓展拍卖项目,开拓市场,避免被主管部门取消拍卖经营资格。

  为避免重复申报,凡联合拍卖企业不分主次的联合拍卖方,在报送数据时,成交金额应按照委托拍卖合同约定的佣金比例填报;拍卖场次由联合拍卖方自行约定一家企业填报,其余企业不填;联合拍卖企业分主拍和辅拍,即以一家拍卖企业为主,其他企业辅助拍卖的,拍卖成交额应由“主拍”单位填报。拍卖场次由主拍单位填报。

  企业只需上报2016年12月份统计数据,系统自动汇总全年数据。

  如有咨询事宜,请联系省拍协秘书处:

  联系人:董珂、连惠丰

  联系电话:0531-86041244



山东省拍卖行业协会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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