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山东省拍卖行业协会!
文章详情
文章详情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 位于四川省郫县三道堰镇永宁西路555号(万泉.阳光华庭小区)的132套房产
位于四川省郫县三道堰镇永宁西路555号(万泉.阳光华庭小区)的132套房产
发布时间:2017-06-16 山东省拍卖行业协会

位于四川省郫县三道堰镇永宁西路555号(万泉.阳光华庭小区)的132套房产(面积17745.51平方米),起拍价:2826.86万元,保证金300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案号:(2017)鲁01委217号。


司 法 拍 卖 公 告

  受法院委托,将于2017年7月18日11:00—2017年7月19日11:00止(延时除外)依法在济南法院拍卖网(网址:http://jnzy.luauc.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竞买人按照公告中的时间登录该平台参加竞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四川省郫县三道堰镇永宁西路555号(万泉.阳光华庭小区)的132套房产(面积17745.51平方米),起拍价:2826.86万元,保证金300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案号:(2017)鲁01委217号。
二、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7月17日止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办理竞买登记: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有意竞买者请于拍卖前(到账为准)将竞买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开户行:齐鲁银行济南市中支行,账号000000028004100000378-00001;保证金应从固定账户中汇至人民法院指定账号,并备注案号,竞买不成者可通过网银自动退付至原汇款账户)并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拍卖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不成交者会后无息退还保证金。
 为便于竞买人网络操作,拍卖公司于拍卖保证金交付后同时提供相应操作培训,建议拍卖保证金尽早交付。因保证金交付时间原因造成竞买人未能培训的,后果自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起拍价即为保留价。
 五、相关权利义务:
1、执行法院负责拍卖财产的交付;
2、拍卖财产移交、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分别承担;
3、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六、法律责任:竞得者应于2017年8月3日前将拍卖成交款全额打入法院指定账户,逾期未足额缴纳者将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联系电话: 13658617088 刘经理
联系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八号楼西2202                                    

山东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6日


联系我们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山东省拍卖行业协会 官方网站  

备案图标.png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1492号

鲁ICP备1600373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