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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拍协《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专项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4 山东省拍卖行业协会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文件  


中拍协[2018]12号  

 

 

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文物艺术品  

拍卖专项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

为掌握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年度经营情况,总结行业年度发展状况,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受有关部门委托,我会继续对全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现将2017年度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范围

(一)20171231日前具有《文物拍卖许可证》的企业;

(二)20171231日前具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且2017年度内有开展艺术品专场拍卖活动的企业。

二、填报日期

201851-15

三、填报要求

(一)请各省(区、市)拍卖行业协会协助我会通知本辖区内有关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并督促企业按期完成填报。

(二)请各有关拍卖企业于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官方网站(www.caa123.org.cn)进入用户中心,按要求在专项统计管理中进行填报;或直接登录专项统计填报系统(http://caa.zgpm.com/caa-sysAdmin)进行填报。

填报务必保证数据准确、完整、翔实,不得空白,不得虚假;所有要求上传之凭证需原件扫描(或拍照),图像清晰。

具备《文物拍卖许可证》的企业,即便当年未发生文物艺术品拍卖业务的,也须做“0”申报。

企业当年发生文物艺术品专场拍卖活动而未进行填报的,将按“0”处理。

四、联系方式

系统技术咨询:张   010-50868265

填报内容咨询:庞丽方 010-64931499–8010/8009



附件:

      1.文物艺术品拍卖专项统计工作填报流程

      22017年度全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专项统计表

      3、全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名单(不完全统计)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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