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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三辆机动车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09 泰安易得拍卖有限公司

山东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三辆机动车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1年7月16日9时00分(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公开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山东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三辆机动车现状拍卖,标的如下:

标的物一:鲁J54188,帕萨特牌SVW7183SJD,发动机号:188252,车辆识别代号:LSVET49F8B2705306,购置日期:2012年1月,行驶里程:396548公里。原价:199230.52元,评估价值39900.00元。起拍价:39900.00元,保证金:10000.00元,加价幅度:200元。


标的物二:鲁J5913G,雅阁HG7203AB,发动机号:7820848,车辆识别代号:LHGCP168788017666,购置日期2008年9月,行驶里程:497000公里。原价:238586.00,评估价值:12300.00元。起拍价:12300.00元,保证金:10000.00元,加价幅度:200元。


标的物三:鲁JNG659,金杯牌SY6521G2S1BG,发动机号:8352537,车辆识别代号:LSYAAACGXCK051224,购置日期2013年1月,行驶里程:466951公里。原价:235329.00,评估价值:31300.00元。起拍价:31300.00元,保证金:10000.00元,加价幅度:200元。(详见评估报告)


二、竞买申请: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1年7月15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泰安易得拍卖有限公司;账号:811220101421007444;开户行:泰安银行建设大厦支行,实际到账为准】并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

三、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见报之日起至2021年7月15日16时止,标的物所在地:山东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停车场。

四、公司地址:泰安市传媒广场B座7楼701室

咨询电话:孙经理  15866015548   微信同号

 

泰安易得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7月9日


竞 买 须 知

第一条 拍卖标的:

山东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三辆机动车现状拍卖,标的如下:

标的物一:鲁J54188,帕萨特牌SVW7183SJD,发动机号:188252,车辆识别代号:LSVET49F8B2705306,购置日期:2012年1月,行驶里程:396548公里。原价:199230.52元,评估价值39900.00元。起拍价:39900.00元,保证金:10000.00元。加价幅度:200元。

标的物二:鲁J5913G,雅阁HG7203AB,发动机号:7820848,车辆识别代号:LHGCP168788017666,购置日期2008年9月,行驶里程:497000公里。原价:238586.00,评估价值:12300.00元。起拍价:12300.00元,保证金:10000.00元。加价幅度:200元。

标的物三:鲁JNG659,金杯牌SY6521G2S1BG,发动机号:8352537,车辆识别代号:LSYAAACGXCK051224,购置日期2013年1月,行驶里程:466951公里。原价:235329.00,评估价值:31300.00元。起拍价:31300.00元,保证金:10000.00元。加价幅度:200元。(详见评估报告)

第二条 竞买人自愿参加竞买拍卖标的,竞买人在预展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到指定地点查验标的,并对标的进行谨慎选择。竞买人一经取得竞买资格,即表明其已充分了解情况,已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拍卖成交后不得拒绝接受标的。

第三条 拍卖人仅对标的现状进行拍卖。

第四条 本次拍卖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竞买人如竟买成功后,标的的交接由买受人与委托人进行自行交接,标的的脱审、脱保、违章、运输、拆卸、托运等事宜自行解决,在上述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委托人均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五条 对竞买人资格的要求:

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自然人。请在中拍平台上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明进行实名认证。

1、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须提交以下文件:企业单位: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⑤经办人身份证明。以上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2、自然人须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明。

第六条 本次拍卖的网络竞价系统地址为:https://paimai.caa123.org.cn/

第七条 本次拍卖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

自由报价时间20217169:00开始,自由报价时间为30分钟。在自由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对拍卖标的进行报价,各竞买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报价。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时间为5分钟,自由、限时竞价具体时间以中拍平台显示为准。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在每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成为该次网络竞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的,最终报价(等于或高于保留价)最高者即成为买受人。

第八条 竞买人应对其参与拍卖的网络竞价系统帐户负有保密义务,并对帐户安全负责。在拍卖过程中,任何使用该竞买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络竞价系统的用户,在网络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的行为,由竞买人负责。

第九条 在拍卖过程中,竞买人登录网络竞价系统参与报价,即表示接受和同意遵守本《拍卖规则》的各项条款。当出现以下情形,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通过互联网登录网络竞价系统参与拍卖但因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无法正常参加拍卖的;

2.网络竞价的时间以网络竞价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竞价系统时间不符导致未能及时参与拍卖的;

3.竞买人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帐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4.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委托人依法决定暂缓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第十条 竞买人在拍卖过程中,一经网络竞价系统报价,不得撤回。

第十一条 竞买人报价未达到拍卖标的保留价时,拍卖不能成交。

第十二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报价记录单,买受人名称应与竞买人登记名称相符,不予变更,不得反悔。如买受人无法当日签署的,应在拍卖成交后2日内到拍卖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报价记录单。

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标的部分成交价款。如未能竞得标的,由我公司五个工作日全额无息退还。

买受人应在 20217 21  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余款及拍卖佣金交至我公司账户户名:泰安易得拍卖有限公司;账号:811220101421007444;开户行:泰安银行建设大厦支行,实际到账为准,本次拍卖佣金为成交价的5%,最低佣金不少于1000元 如不按时履行或者不履行交款义务,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缴纳的保证金不予返还。违约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执行。中拍平台将于202161日起收取软件使用费,具体标准及执行规则见《平台收费规则》,买受人按照成交价格的1.5‰(千分之一点五)交纳软件使用费。

买受人请于拍卖成交价款交齐之日起至2021年7月27日16时前办理完毕标的的交接过户及拆卸、运输、托运等手续,在交接过程中,车辆存在的违章、脱审、脱保、修理及托运、运输等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买受人未及时办理标的交接及拆卸、运输、托运等手续的,保证金不予返还,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拍卖标的物无法办理相关手续,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损失。拍卖人及委托方对能否办理权属变更及存在的各种风险和费用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 竞买人一经办理竞买手续并参与报价,即表明其已充分了解本须知和《拍卖规则》各项条款,对内容无疑议,并承诺自愿遵守。

特别提示:系统使用中如有何问题请随时联系拍卖人,联系电话:15866015548 

                                             拍卖公司:泰安易得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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